宅基地房屋赠与一方,受赠人应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否则应认定赠与无效
本院庭审中詹某2明确表示,如果北房四间没有其权益,其仍主张东房的权益。詹某1表示如果北房由其个人完全继承,可将东房的继承份额平均赠与詹某2、詹某3。后詹某1提交书面意见,放弃将东房继承份额赠与他人的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