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的一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 【遗嘱的一般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按照自己的意思和想法处分自己财产的行为,体现的是遗嘱人的真实意志。此条虽然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但未对遗嘱应包括哪些内容作出具体规定,所以,公民可以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根据自己的需要决定通过遗嘱处理哪些财产及相关事项以及如何处理。需要注意的是,遗嘱继承人在按照遗嘱继承了遗产以后,不影响其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其应得的法定继承份额。
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国家或社会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被继承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遗赠四遗赠人死亡后才生效的单方或无偿的民事法律行为,遗嘱人不得把债务转移给受遗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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