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民继承境外遗产或者继承境内外国人遗产的法律适用
一、什么是涉外继承?
所谓涉外继承,就是指公民死亡/宣告死亡时,依法将其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转移给他人所有的、具有涉外因素的一种法律制度,这里所谓继承中的涉外因素,是指继承法律关系的几个因素(主体、客体、权利义务)中,至少有一个因素是与外国有联系的。比如被继承人是外国人;继承人、受遗赠人是外国人,或在继承人、受遗赠人中有外国人;遗产在外国;被继承人死亡或其生前立遗嘱的行为发生在国外。涉外继承涉及的法律问题较为特殊,不同于一般的继承。
二、我国公民继承境外遗产或者继承境内外国人遗产时可以适用我国《继承法》吗?
中国公民继承遗产的法律适用,根据《继承法》第36条第7款的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据此,我们知道中国公民继承遗产时(1)如果被继承人住在国外,遗产在国外的,适用外国法律;(2)如果被继承人住在国内,遗产在国外的,动产适用中国的法律,不动产适用外国的法律;(3)如果被继承人住在国外,遗产在国内的,则动产适用外国的法律,不动产适用中国的法律;(4)如果被继承人(必须外国人)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遗产都在我国境内的,则动产和不动产均适用我国法律。
此外,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同外国签订有双边或多边条约、协定的,应按照该条约、协定的有关继承方面的规定处理,但我国申明保留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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