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酌情分配遗产问题
(一)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平等继承
(二)例外之一: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不平等
1、对生活特别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对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继承人协商同意不均分。
(三)例外之二:法定继承人以外之人分得遗产
1、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
2、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
注意:养子女对其生父母若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依据这一规定适当分得其亲生父母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