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北京遗产继承律师网!
免费咨询电话:139 1063 8187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收藏
北京总部
首页
法律咨询
遗产继承诉讼代理
律师团队
律师服务项目
成功案例
遗产继承专业知识
遗产继承专业知识
INHERITANCE EXPERTISE
房产继承知识
法定继承知识
遗嘱继承知识
代位继承知识
转继承知识
继承时效知识
遗赠知识
遗赠扶养协议知识
知识产权继承知识
股份继承知识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知识
分给适当遗产权知识
遗产管理人知识
分家析产知识
所有权确认知识
共有物分割知识
遗产继承诉讼知识
公证知识
涉外继承知识
其他专业知识
法律法规汇总
遗赠知识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遗赠知识
遗产分割前受遗赠人死亡,其继承人享有接受遗赠财产的权利吗
【引言】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受遗赠人只有对遗赠明确表示接受才能享有接受遗赠的权利。那么,如果受遗赠人在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受遗赠人的继承人是否享有接受遗赠财产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写的《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总第77辑民事审判信箱对此作出了回复,具体内容推送如下:
问:受遗赠人在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受遗赠人的继承人是否享有接受遗赠财产的权利?
答:受遗赠人在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人是否享有接受遗赠的权利取决于受遗赠人生前对于遗赠的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因此,只有受遗赠人对于遗赠明确表示接受才能享有接受遗赠的权利,放弃受遗赠的不再享有权利,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亦不享有权利。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规定,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因此,在受遗赠人对于遗赠财产表示接受的情况下,其继承人享有接受遗赠财产的权利;而如果受遗赠人生前放弃受遗赠或者对于遗赠没有表示的,则因受遗赠人不享有权利,受赠人的继承人也不再享有接受遗赠财产的权利。
■ 温馨提示
如果您需要更多帮助或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比如
遗赠财产继承
问题,欢迎向我们的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团队进行咨询,我们很乐意为您解答。免费咨询热线:139-1063-8187(08:00-21:00)
上一篇: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如何行使继承权受遗赠权
下一篇:受遗赠人在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受遗赠人的继承人是否享有接受遗赠财产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