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北京遗产继承律师网!
免费咨询电话:139 1063 8187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收藏
北京总部
首页
法律咨询
遗产继承诉讼代理
律师团队
律师服务项目
成功案例
遗产继承专业知识
遗产继承专业知识
INHERITANCE EXPERTISE
房产继承知识
法定继承知识
遗嘱继承知识
代位继承知识
转继承知识
继承时效知识
遗赠知识
遗赠扶养协议知识
知识产权继承知识
股份继承知识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知识
分给适当遗产权知识
遗产管理人知识
分家析产知识
所有权确认知识
共有物分割知识
遗产继承诉讼知识
公证知识
涉外继承知识
其他专业知识
法律法规汇总
其他专业知识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其他专业知识
超市购物车里放孩子,购物车翻倒受伤,责任在谁?
案情回顾
某日,在一人群熙熙攘攘的商场内,突然传来孩童的哭叫声,众人回头望去,只见一名约两岁孩童扑倒在地,下颌贴在地面,还沾有血迹。旁边一辆超市购物车翻倒在地,轮子还在悠悠转着。
张女士神情慌张,急忙蹲下扶起孩童,商场的保安和服务人员也围上来,快速地帮张女士托起孩子,拾起散落在地上的随身物品。随后,商场和超市工作人员陪同张女士带着孩子赶赴医院救治。
经过商场监控和张女士回忆,是张女士把孩童放在超市购物车的前端位置,而本应孩童就座的折叠处放了张女士的挎包,并且张女士亦未按提示要求扶住购物车车把,在乘坐扶梯从一层下行至地下一层连接处时,购物车翻倒。
张女士和商场、超市管理方就孩子受伤由谁来承担责任产生较大争议。商场管理方认为,作为扶梯的管理方,商场已对扶梯尽到定期检修的责任,当时扶梯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且在扶梯周边张贴了注意事项、温馨提示等警示标识;在孩童受伤后,工作人员亦陪同前往医院治疗。因此,商场已尽到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超市管理方同样认为,在提供给张女士使用的购物推车内粘贴了安全使用指示图标,已尽到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张女士对此不认同,强调商场、超市未提供儿童购物推车且无工作人员在场提示,要求商场、超市管理方赔偿经济损失。
法官说法
物业作为安全保障义务人,应当确保管理场所内的设施能够正常使用,对于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对消费者采取说明、警示等方式进行提示,以避免伤害事故的发生。
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依法负有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违反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不利的法律责任。具体来说,父母的监护责任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因父母的故意或者过失导致被监护的未成年子女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是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者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监护人代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中,商场和超市管理方已尽到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张女士作为孩童的监护人,未按照购物车安全指示标志使用、未尽到保护和监护职责及合理注意义务是本次事故发生的原因,其作为监护人应当对事故承担责任。
在此,需要提醒各位家长:安全保障义务体现法律对消费者的倾斜保护,是公众安全的一道“护身符”,但不意味着这是一种绝对的、无条件的义务,只有在义务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时才承担责任。在公众场合,家长一定要格外小心照看孩子,留意安全警示标语,不要心存侥幸。
来源:民法典普法
■ 温馨提示
如果您需要更多帮助或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欢迎向我们的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团队
进行咨询,我们很乐意为您解答。免费咨询热线:136-8335-6807(08:00-21:00)。
上一篇:最高法裁判观点:鉴定机构采用复印件作为鉴定资料,是否系无效鉴定材料?
下一篇: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