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不影响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不影响法定继承,这个问题说的是,继承人已经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继承了遗产,他仍然还可以和其他继承人一起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参与继承其他遗产,也就是说,遗嘱继承权不影响法定继承权。尽管有个别观点认为,从公平角度出发,遗嘱继承人已经根据遗嘱取得了遗产,就没有资格同其他法定继承人再分其他遗产,应当取消遗嘱继承人参与继承其他遗产的权利。但我们认为,这种观点是值得商榷的。
首先,遗嘱继承权和法定继承权产生的依据不同。遗嘱继承权的产生是基于被继承人处分个人财产的意思表示,法定继承权的产生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两者产生的依据有着本质区别,而且不存在相互排斥和矛盾的问题,更不存在相互替代的问题,两者都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其次,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的制度功能不同。遗嘱继承制度重在尊重和保护被继承人的财产处分自由,是自然人处分私有财产自由的体现,遗嘱继承人根据遗嘱取得遗产,并不会因此丧失其法定继承人的身份和资格。法定继承制度是在被继承人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等情况下法律对被继承人的终意进行推定而规定的遗产分配规则,与遗嘱继承制度相互补充,两者不存在相互替代的关系,同理,继承人通过法定继承方式取得遗产,并不会因此丧失通过遗嘱取得遗产的权利。
第三,需要重点注意的是,如果被继承人在其遗嘱中明确写明了遗嘱继承人只能继承遗嘱所指定的遗产而不能再参与分配其他遗产时,这种情况下,只要遗嘱不违背法律的规定,就应当按照遗嘱的内容执行,遗嘱继承人便不能再参与分配其他遗产了。遗嘱的这种内容表述,相当于被继承人对其他遗产也进行了指定继承,即其他遗产由其他法定继承人继承,实际上其他继承人也属于遗嘱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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