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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给适当遗产权案例
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邻居、朋友等非负有法定赡养义务的人对被继承人的照顾较多的可适当继承遗产
对被继承人的扶养包括经济上资助和供养、照料日常生活起居、精神上的陪伴抚慰
同居关系一方死亡,另一方不符合与被继承人互相扶助关系的,无权分割遗产
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适当分配遗产的司法实践
非法定继承人的其他亲属能否继承遗产
尽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享有继承权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死亡的不能适用“转继承”
没有继承人和受遗赠人,酌给请求权人可以街道办事处为被告提起诉讼
非继承人酌情分得遗产权案例
尽赡养义务人可继承孤寡老人征地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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