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知识
作者:林福明律师/京师律师事务所遗产继承法律事务部主任
京牌车同样可以适用遗赠并过户,遗赠也属于继承的范围,既然京牌车可以通过继承并过户,自然也适用于遗赠,法定继承人也好、遗嘱继承人也罢,甚至是继承人以外的受遗赠人,他们都可以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京牌车并可以顺利过户。
首先,大家有这样的疑问,是因为北京市实行小客车指标调控政策,也就是大家俗称的小客车指标摇号,一“标”难求,相信在北京工作生活的朋友们都对此了如指掌。好多人因为摇不到号,不得不寻求所谓的“买标”“租标”“借标”等方式解决用车需求,从而引发各类纠纷。
其次,遗赠和赠与不同,赠与是生前行为,遗赠是死因行为,赠与京牌车受北京小客车指标调控政策限制。依据《民法典》继承编第1133条第3款的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遗赠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时才生效,受遗赠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
第三,法定继承京牌车,也就是,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遗嘱,那么就直接适用法定继承,继承人首先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第四,遗嘱继承京牌车,也就是,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将京牌车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以内的人继承,那么这种情况下,只要遗嘱合法有效,则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所以此时该京牌车就直接适用遗嘱继承,由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取得。
第五,遗赠继承京牌车,这与遗嘱继承最大的区别就是,受遗赠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受遗赠人可能与被继承人根本就没有亲属关系,比如说把京牌车遗赠给同事或者朋友,这种情况下,只要遗嘱合法有效,同时只要受遗赠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遗赠之日起六十日内表示了接受遗赠,那么该京牌车就应当归属受遗赠人所有。
第六,关于通过遗赠扶养协议的方式取得京牌车的问题,这同样没有问题,作为受赠人的扶养人,也是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只要遗赠扶养协议合法有效,受赠人只要按照协议履行了对遗赠人的生养死葬义务,照样可以取得受遗赠的京牌车。
第七,无论是法定继承人,还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受遗赠人,他们取得被继承人的京牌车,都是基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他们均无法确定被继承人何时死亡,因为这不是他们可以操控的事情。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不能要求京牌车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必须具备京牌车的“购买资格”,也就是“指标”。再说了,这种情况是“继承”,而不是“购买”,不应当受购买资格的限制。
第八,从法律效力位阶的角度来看,继承是《民法典》的“法律”规定,京牌车的购买“指标”政策是北京市的“地方性”规定,法律规定优先于地方性规定,下级的地方性规定不可以与上级的法律规定相冲突。
所以,受遗赠京牌车,受遗赠人不需要具备北京购车指标,无论您是北京人还是外地人,无论您名下有没有京牌车,也无论您名下已经有多少辆京牌车,您都照样可以适用遗赠并过户,但是大家千万要注意,遗嘱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否则一切都是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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