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知识
作者:林福明律师/京师律师事务所遗产继承法律事务部主任
受遗赠人怎么放弃继承?对于受遗赠人而言,如果他想放弃遗产,准确的说是放弃受遗赠权,而不是放弃继承权,因为继承权是针对继承人而言的,而受遗赠人是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那么受遗赠人如果想放弃受遗赠权,到底应当怎么放弃呢?在遗产继承实务操作中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首先,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权与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最大的不同是,继承人如果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法律默认继承人接受继承,而受遗赠人如果没有表示接受遗赠,法律视为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所以,受遗赠人如果想放弃受遗赠,首先是可以不表示接受遗赠,从而被视为放弃接受遗赠。
其次,受遗赠人也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主动表示拒绝接受遗赠,因为根据《民法典》继承编第1124条的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所以,如果受遗赠人想主动表示放弃受遗赠,那么应当在这个法定的六十日的期限内作出,超过这个期限再表示放弃接受遗赠的,则已没有实际意义,因为由于没有在这个期限内表示接受遗赠而已经被视为放弃接受遗赠了,此时已经没有了受遗赠权,也就谈不上放弃受遗赠权了。
第三,如果受遗赠人想主动放弃受遗赠权,那么他应当向谁作出呢?也就是,放弃受遗赠权的表示对象应当是谁?这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但可以参照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规定,也就是,受遗赠人可以向继承人、遗产管理人作出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第四,受遗赠人作出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可以采取什么样的形式呢?这同样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同样可以参照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规定,也就是,受遗赠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作出放弃受遗赠的表示。但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的形式,可以严格比照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书面形式,而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则不应当严格苛求必须是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也应当是可以的。法律要求必须是书面形式,其主要目的在于固定权利和避免风险,而对于受遗赠人而言,其本意就是想放弃权利,加上法律也明确规定了,即使受遗赠人没有证据可以证明自己曾在法定期限内表示过放弃受遗赠,但只要在这个法定期限内受遗赠人没有表示过接受遗赠,那么对于受遗赠人来讲,结果同样是丧失受遗赠权,这种结果对于受遗赠人而言并没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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