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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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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人依遗嘱取得遗产后,仍有权取得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案情介绍】

何某星和妻子生有三个子女。大儿子和二儿子都在农村务农,小女儿何某瑶大学毕业后在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工作。何某星和小女儿的感情非常深。2005年,何某星的妻子去世。2009年,何某星年龄大了,身体越来越差。9月10日,他亲笔立下遗嘱,内容为“我死后,我的存款5万元留给女儿何某瑶。”然后签署了姓名,并标明了年、月、日。2010年7月25日,何某星突发脑溢血死亡。三个子女安葬何某星后,清理何某星的遗产,共有房屋6间、存款5万元。何某星的三个子女对于按照遗嘱将5万元存款分给何某瑶没有异议,但是对于6间房屋,大家的意见不同。何某瑶主张自己对6间房屋有继承权,可两个哥哥说,何某瑶已经按照父亲的遗嘱继承了5万元存款,就无权再继承房屋了。双方争吵不休,最后何某瑶起诉到法院。

【法律分析】

本案的核心问题是遗嘱继承人依遗嘱取得遗产后,是否还有权取得遗嘱未处分的遗产。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7条第五项规定:“遗嘱未处分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同时,《继承法意见》第6条规定:“遗啊继承人依遗取得遗产后,仍有权依继承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取得遗啊未处分的遗产。”《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本案中,遗嘱人何某星的遗产包括6间房屋和5万元存款,但是他只在遗嘱中对5万元存款做了处分,对6间房屋没有处分。故根据上述继承法律的规定,何某星的遗嘱未处分的6间房屋,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嘱继承人何某瑶依照父亲的遗嘱取得5万元遗产后,仍有权依照继承法的第13条规定取得遗嘱未处分的6间房屋。因此,何某瑶的诉讼请求是合法的,她有权与两个哥哥共同继承父亲的6间房屋,一般应当均等,每人两间。法院应当支持何某瑶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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