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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继承的遗产,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得适当份额
【案情介绍】
罗某云和丈夫结婚以来一直没有孩子。1998年,罗某云的父母和弟弟坐公交车去亲戚家,路上遭遇车祸,全部遇难。罗某云失去了亲人,从此和丈夫相依为命。2000年,罗某云的丈夫患了偏瘫,卧床不起。2005年,罗某云的丈夫因病去世。罗某云非常伤心,精神状况很不好。她的好朋友李某霞很担心她,经常过来照料她,陪她聊天解网。2006年,罗某云得了老年痴呆症,基本丧失了生活自理能力。李某霞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李某霞征得自己的家人同意和理解后,每天都来照顾和伺候罗某云,还自己掏钱给罗某云买营养品、生活必需品等等。村里的人都夸李某霞是个难得的好人。李某霞对此只是笑笑说:“谁让我们是好朋友呢。她成了这样,我也不能不管啊。”2010年5月,罗某云因病去世。李某霞安葬了罗某云。由于罗某云没有继承人,因此,村委会的工作人员主张要将罗某云的遗产收归村里所有。但李某霞认为自已和罗某云情同姐妹,四年多来一直无微不至地照顾罗某云,自己有权分得罗某云的遗产。双方争执不下,于是李某霞起诉到法院。
【法律分析】
本案的核心问题是无人继承的遗产,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是否可以分得适当份额。根据我国《继承法意见》第57条的规定:“遗产因无人继承收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所有时,按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可以分给遗产的人提出取得遗产的要求,人民法院应视情况适当分给遗产。”《继承法》第14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本案中,罗某云没有继承人,她的遗产因无人继承,应当依法收归村集体组织所有。但是她的好朋友李某霞四年多来在生活和经济方面对她照顾得非常周到,属于上述继承法规定的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依法可以分得适当的遗产。因此,本案中,现李某霞已向人民法院起诉,提出分得罗某云遗产的要求,人民法院应视情况分给她适当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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