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遗赠人接受和放弃受遗赠的法定要件
一、受遗赠人可以放弃接受遗赠吗?
遗赠人通过遗嘱指定受遗赠人,受遗赠人可以接受遗赠,也可以放弃接受遗赠的权利,法律是允许的。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权,法律没有规定固定的方式和程序,只要受遗赠人向继承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明确表示即可。表达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另外,如果受遗赠人未在法定期限内表示接受遗赠的也视为放弃遗赠。受遗赠人放弃接受的遗产,由遗赠人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程序继承。
二、受遗赠人接受遗赠一定要明确表示吗?
是的,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接受遗赠。因为在日常生活中,受遗赠人因为某些原因不愿接受遗赠,又不明白地表示出来,如果法律不规定一个期限要求其明确表示,那么遗赠的财产总处于一种权属不明的状态,不利于财产的流转。
三、继承人放弃继承后遗产怎么处理?
继承人放弃遗产继承,被放弃的继承份额就在参加继承的继承人中分配,如果表示放弃的是遗嘱继承人,则放弃的份额应当转归法定继承人继承;如果放弃继承的是法定继承人,其应继承的份额由其他法定继承人按法律规定的顺序继承;如果放弃继承的是被继承人的唯一法定继承人时,被放弃的遗产归国家或集体所有。
四、放弃继承权后,还能恢复继承权吗?
放弃继承权有两种方式,一是书面的方式;二是口头的方式。放弃的表示一经作出,并得到其他继承人的认可,为恢复其继承权、重新主张继承权而引发的诉讼纠纷,必经人民法院依据放弃继承权人提出的恢复继承权的理由作出,否则,继承权不能恢复。
放弃继承权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和遗产分割之前表示,恢复继承权则必须在遗产处理之前表示,否则法院不予支持。
五、遗产处理后,当事人能否对放弃继承反悔?
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不享有请求分割遗产的权利,同时,对被继承人遗留的债务也不负清偿任,并且放弃行为的效力溯及到继承开始时。在遗产处理前或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行为悔的,由人民法院依其提出的理由决定是否予以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法院不予承认因此,遗产处理后,放弃继承一般不允许反悔。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一种单方面的法律行为,不必经过人民法院的批准或其他继承人许可,倘若无条件允许撤回,不仅会影响遗产分割的进行,而且不利于继承关系的稳定,也不利于公民的生产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