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北京遗产继承律师网!
免费咨询电话:139 1063 8187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收藏
北京总部
首页
法律咨询
遗产继承诉讼代理
律师团队
律师服务项目
成功案例
遗产继承专业知识
遗产继承专业知识
INHERITANCE EXPERTISE
房产继承知识
法定继承知识
遗嘱继承知识
代位继承知识
转继承知识
继承时效知识
遗赠知识
遗赠扶养协议知识
知识产权继承知识
股份继承知识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知识
分给适当遗产权知识
遗产管理人知识
分家析产知识
所有权确认知识
共有物分割知识
遗产继承诉讼知识
公证知识
涉外继承知识
其他专业知识
法律法规汇总
共有物分割知识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共有物分割知识
财产共有人之一死亡时如何继承
共有关系在实际生活中有这样一些具体表现形式:
(1)夫妻共有,即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有财产。
(2)家庭共有,即家庭成员基于家庭共同生活关系经共同劳动而形成的家庭财产共有关系。
(3)共同购置而形成的财产共有关系,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共同出资而购买某项财产而形成的共有关系。
(4)因合伙经营通过签订合伙合同,共同投资而形成的财产共有关系。
(5)共同投资举办企业而形成的企业共有关系,一般表现为按股份额的多少而按份额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根据我国私营企业的规定,公民个人可以投资兴办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企业。
(6)因继承而形成的财产共有关系。
在前述这些具体的共有关系中,夫妻共有和家庭共有一般是共同共有,后几种共有关系一般是按份共有。当共有关系中共有人之一死亡时,继承开始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确定遗产的范围。
对于共同购置的财产,共有人之一死亡时,应当按照出资比例或共有人之间的约定,将应属于其他共有人的财产从共同购置的财产中分离出去,剩余部分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
对于通过合伙合同而形成的共有关系,在共有人之一死亡时,一般应结束这种合伙关系,被继承人原来的投资及应分得的利润、积累应从合伙事业的全部财产中分离出来,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对于共同投资举办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而形成的企业共有关系,股东之一死亡时,被继承人的股权可由其继承人继承,也可将其股份出卖,将所得的财产作为遗产用于继承。
■ 温馨提示
如果您需要更多帮助或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比如
财产继承
问题,欢迎向我们的
北京遗产继承
律师团队进行咨询,我们很乐意为您解答。免费咨询热线:139-1063-8187(08:00-21:00)
上一篇:财产共有人之一死亡时,如何继承
下一篇:离婚纠纷中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