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受遗赠人没有在法定期限内明确作出接受或放弃遗赠的表示的,遗赠有效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同时,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但是,法律规定,法定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行使继承权受遗赠权,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法定代理一般不能代理被代理人放弃继承权,受遗赠权。明显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应认定其代理行为无效。
据此,当受遗赠人为未成年人时,由于其本身为限制行为能力人,且其法定代理人即使作出放弃遗赠的意思表示也将被依法认定为无效,所以,在存在其他间接证据表明未成年受遗赠人曾认可接受遗赠的情况下,法院应当认定遗赠有效。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法律特别规定了法定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行使继承权、受遗赠权,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法定代理人一般不能代理被代理人放弃继承权,受遗赠权,明显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应认定其代理行为无效。虽然受遗赠人应当在指导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但对于未成年人接受遗赠而其法定代理人未作出接受表示的,视为该代理行为无效,受遗赠的未成年人仍有权接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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