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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案例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遗嘱属于被继承人处分个人财产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有效遗嘱应属于五种法定遗嘱形式中的其中一种
对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代书遗嘱应当由被继承人当场陈述、代书人当场制作
确认遗嘱的效力时应结合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订立打印遗嘱具有时空一致性的要求
遗嘱有效,则应按照遗嘱继承方式予以处理
遗嘱因缺乏形式要件应属无效
夫妻基于共同意思表示对共同财产订立遗嘱,系对其共同财产进行的处分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遗嘱见证人不能从案涉遗嘱中获利
继承的前提首先要确定继承财产的范围
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应当考虑共有人对案涉房屋的贡献大小
被继承人死亡前,继承人持有财产系基于保管的意思
遗嘱人若未完成书写遗嘱的民事法律行为,该“遗嘱”尚未发生效力
遗赠扶养关系中,受遗赠人必须履行义务
案涉遗嘱足以认定确系真实意思表示,应认定为真实有效
移交产权材料属于房屋权属转移的附随义务,无法单独确认
见证人需要全程见证在电脑上书写遗嘱、在打印机上将遗嘱打印出的两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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