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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扶养协议案例
附条件生效的遗赠扶养协议,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遗赠扶养协议》设定的扶养义务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不宜强制履行
遗产继承诉讼应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未履行扶养义务的,一方可解除遗赠扶养协议
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是否有效?
老人家产遗赠居委会 失联子女“冒出”争继承
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遗赠扶养协议未履行的,原来所立遗嘱的效力不能自行恢复
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遗赠抚养协议是否有效
先立的遗赠扶养协议未履行,后立的遗嘱其效力如何
扶养人未签字但已按约履行的遗赠扶养协议,有效吗
遗赠扶养协议的遗赠人的债务如何处理
公司能否作为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
遗赠扶养协议未履行,与之内容相抵触的遗嘱不能自行恢复其效力
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遗赠扶养协议致协议解除应偿还扶养人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继承的效力要优于法定继承
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国家、集体组织
五保户的遗产如按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处理,集体组织有权要求扣回五保费用
扶养人未承担对被扶养人生养死葬的义务,无权依据遗赠扶养协议取得其遗产
应当有条件地认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代其订立的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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