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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扶养协议案例
双方权利义务明确具体的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并履约后应当认定有效
司法区分遗赠扶养协议与家庭成员间签署的关于老人赡养及房屋处分协议
具有较强人身属性的《遗赠扶养协议》不宜强制履行
名为《遗嘱》实为《遗赠扶养协议》,应按照文件内容进行审查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无书写能力的被继承人未在代书遗嘱上签字,不影响代书遗嘱的法律效力
附条件生效的遗赠扶养协议,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遗赠扶养协议》设定的扶养义务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不宜强制履行
遗产继承诉讼应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未履行扶养义务的,一方可解除遗赠扶养协议
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是否有效?
老人家产遗赠居委会 失联子女“冒出”争继承
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遗赠扶养协议未履行的,原来所立遗嘱的效力不能自行恢复
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遗赠抚养协议是否有效
先立的遗赠扶养协议未履行,后立的遗嘱其效力如何
扶养人未签字但已按约履行的遗赠扶养协议,有效吗
遗赠扶养协议的遗赠人的债务如何处理
公司能否作为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
遗赠扶养协议未履行,与之内容相抵触的遗嘱不能自行恢复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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