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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房屋继承案例
城镇居民基于婚姻关系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是依附性的,婚姻关系解除后即丧失
婚后户口未迁入本村,房屋拆迁后除不享有宅基地补偿,不影响其他补偿的取得
分家析产中,家庭成员可通过让渡的方式将宅基地使用权限让与其他家庭成员
现无法律强制性规定禁止本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家庭成员依分家析产取得宅基地房屋
宅基地区位补偿是以拆迁发生时该宅基地共同使用人为补偿对象
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中属于分家析产范围的是宅基地区位补偿款以房屋重置成新价
将宅基地房屋土地使用权一并赠与的无效,该部分无效不影响房产赠与内容的效力
非农业家庭户不得在农村宅基地上建房并享有物权,也无权通过分家协议取得
宅基地房屋拆迁各补偿项目应依宅基地使用人、房屋所有人、实际居住人综合判定
宅基地区位补偿是以拆迁发生时该宅基地共同使用人为补偿对象,由实际使用者共同享有
房产协议分割宅基地房屋不因未进行所有权变更登记或备案而不发生效力
宅基地房屋不能简单地以是否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作为权属划分的认定标准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并不代表个人对宅基地的使用权认定
数次建设,时间跨度长的农村宅基地房屋,法院可综合考虑其他因素认定其价值
户口迁出集体经济组织后,不再对原宅基地的拆迁利益享有利益
脱离原户分家另过并已有宅基地的子女,不再享有原家庭拆迁院落的宅基地利益
根据房地一体的基本原则,遗赠扶养协议将宅基地房屋赠与村外人的,应无效
宅基地上房屋权属的认定应以历史变革情况和房屋建造情况为准
受遗赠人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主张因遗赠取得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不予支持
已拥有宅基地使用权的人继承取得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不包括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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