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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家析产案例
无分家协议时可根据房屋翻建并居住使用的现状及农村分家惯例,认定是否已分家
分家单家长未签字,应综合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及农村传统习俗确定分家单效力
分家协议将房屋分割后再立遗嘱处分该房屋的应属无效
房屋已拆迁灭失,拆迁协议中房屋重置成新价可为认定分家析产中房屋价格的依据
被继承人原有房屋被拆除后无证据证明新建房屋系其出资或其有所有权则不属于遗产
为方便取得多套房屋而分别签署拆迁协议不改变房屋的权属性质
分家析产协议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约定未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应有效
在证人证言效力待定且仅有证人证言存在的情况下,不能认定分家析产的事实
分家析产协议在不同阶段处理当事人就标的物的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亦应有所区别
继承人之间签订协议,进行析产,未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应属有效
书面分家契约被撕毁或灭失,其基于意思表示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因载体的灭失而无效
依据分家析产自身的内涵和外延分析,欠缺必要参与主体应无效
在房屋拆迁中,基于特定身份获得的优惠安置利益并非优惠取得的物权本身
安置利益是否是以取得安置房屋所有权的方式实现需要根据拆迁具体情形来认定
虽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家庭一人代表签订,但拆迁利益应为家庭成员共有
不能仅因家庭共有房屋拆迁安置房所有权登记人确认房屋归属
不能用《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来代替《房屋产权登记证》取得房屋所有权
子女为父母购买福利分房出资不能就此认定子女对父母购买的房屋享有所有权
私自订立口头分家协议未考虑父母赡养及各方权利人的份额的应无效
传统招婿(赘婿)婚姻制度在现代继承法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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