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总部
联系我们
免费咨询电话:139 1063 8187
遗嘱继承案例
见证人未见证遗嘱订立打印的全过程,不符合见证遗嘱的时空一致性要求,无效
遗嘱人因身体原因无法签名,捺印代之,并在遗嘱中注明原因,可认定有效
遗嘱中的个别错别字不影响对遗嘱的理解,不能由此否定遗嘱的效力
有效见证人数亦不符合打印遗嘱的形式要件,遗嘱无效
订立遗嘱后,又将遗嘱中的房产售与他人,应当视为对此前遗嘱内容的撤回
录音录像只是为增强遗嘱公证的证明力,并非遗嘱公证生效的必备要件
自书遗嘱以按捺手印代替签名,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无效
继承人在遗嘱制作现场但未作为证明人,法律未规定继承人不可在订立遗嘱现场
遗嘱生效时继承人未成年,遗嘱应当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代书人在代书遗嘱上盖章未签名,如何认定遗嘱效力
只要是遗嘱人的继承人,不论顺位先后,均不得作为遗嘱见证人
代书遗嘱是由遗嘱人口述而由他人代替书写遗嘱内容的一种遗嘱形式
两位遗嘱见证人其中一人未全程见证立遗嘱的全过程,见证无效,遗嘱无效
多人见证打印遗嘱,有效见证人数不符合打印遗嘱的形式要件,无效
遗嘱系私文书,全文字迹清晰不存在涂改,有签名、落款日期,应推定为真实
即使该遗嘱是立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但还是应该谨守遗嘱形式法定的原则
精神疾病就医不代表民事行为能力,难以认定出具遗嘱时立遗嘱人无行为能力
遗嘱内容虽有部分涂改但不影响整体意思,且有录音录像佐证,可认定有效
立遗嘱人不会书写自己的姓名,公证遗嘱中按捺指印的效力等同于本人签名
立遗嘱人未签名仅在签字处摁有多个指印,不符合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无效
共776记录
«上一页
1
2
3
4
...
39
下一页»
返回首页
服务项目
律师团队
成功案例
继承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