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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房屋继承案例
继承人对农村宅基地享有继承权
村民一户的宅基地由家庭成员共同享有使用权
房屋加盖等违建问题不影响对宅基地使用证范围内的合法遗产的分割
宅基地使用权人可将地上建筑物继承转移他人,使用权随之转移
反映土地的原始状况的《四邻具结证明书》不是有效的房屋产权证明
建筑物与房产证证载不一致又无法提供合法材料,无法办理转移登记
按地随房走原则,农村居民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同时享有房屋所有权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继承人所有的被继承人去世前分家所得土地的转让款不属于遗产
基于亲属关系的宅基地上房屋可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合法继承
单位证明材料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及制作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
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资格是以户为单位的家庭
在继承开始前放弃继承期待权的约定不具法律约束力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个人财产,故不发生继承问题
宅基地不能作为村民的遗产处分
农村地区父母所分配之房屋一般为父母对子女赠与,或为家庭分家析产之结果
农村房屋无法确定权属,法院仅处理相应的居住、使用权益
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翻建房屋不必然取得该房屋物权
已拥有宅基地的继承人无法通过继承取得父母名下的宅基地及房屋
共114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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