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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以手机短信的形式订立遗嘱是否有效
养子女无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见证人应对遗嘱人表达清晰、意志自由、知晓遗嘱内容等方面进行见证
配偶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亦不能代为书写遗嘱
法定继承、遗嘱、遗赠、遗赠扶养协议适用的优先顺序
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如何行使继承权、受遗赠权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的处理规则
同居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未经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起诉要求离婚,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自书遗嘱未有明确的日期,不符合遗嘱之法定形式要件,无效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继承法并未限定代书遗嘱需代书人亲笔书写,故代书遗嘱可以采取打印件的形式
打印的代书遗嘱并非必须由代书人亲自打印,但见证人应确保打印的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
对遗产的分割等事项达成约定后,未经所有继承人签署,则无法按约定履行
立有自书遗嘱及公证遗嘱,应以公证遗嘱确立继承份额,其他遗嘱应自然失效
行为人拥有共有财产三份之二以上份额请求行使物权,但行使物权行为有违法律、社会公德的,可不予支持
登记在外籍夫妻一方名下的房屋权属认定的法律适用问题
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纠纷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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