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北京遗产继承律师网!
免费咨询电话:139 1063 8187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收藏
北京总部
首页
法律咨询
遗产继承诉讼代理
律师团队
律师服务项目
成功案例
遗产继承专业知识
成功案例
SUCCESSFUL CASE
房产继承案例
宅基地房屋继承案例
拆迁利益继承案例
法定继承案例
遗嘱继承案例
转继承案例
代位继承案例
遗赠案例
遗赠扶养协议案例
分给适当遗产权案例
继承时效案例
股份继承案例
知识产权继承案例
分家析产案例
所有权确认案例
共有物分割案例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案例
遗产管理人案例
遗嘱起草、保管、执行案例
遗产规划与信托案例
其他案例
遗赠扶养协议案例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遗赠扶养协议案例
五保户的遗产如按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处理,集体组织有权要求扣回五保费用
扶养人未承担对被扶养人生养死葬的义务,无权依据遗赠扶养协议取得其遗产
应当有条件地认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代其订立的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遗赠扶养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无效
遗赠扶养协议遗赠人处分了不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因此协议涉及该财产的部分无效
代书形成的遗赠抚养协议如何确定其效力
遗赠扶养协议签立时间离遗赠人病重去世不到一周如何确定其效力
遗赠扶养协议的代书人为利害关系人,不符合有效要件
遗赠扶养协议只有一方签名,而另一方签字,不符合遗赠扶养协议的要求,无效
遗赠扶养协议未有订立遗嘱人签名,不能确定真实意思表示,该协议无效
根据房地一体原则,遗赠扶养协议中将农村房屋赠与非本村村民,无效
同一日既立遗嘱又订遗赠扶养协议,内容有抵触的部分,应按协议处理
受遗赠人对遗赠人有法定赡养义务遗赠扶养协议无效,协议实为附义务遗嘱
赠与在扶养人履行生养死葬义务前已完成属于附条件的赠与合同而非遗赠扶养协议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与子女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反法律,遗赠扶养协议无效
扶养人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是以其承担了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为前提,不是以遗赠扶养协议为前提
扶养人因因重大误解作出单方面无条件放弃继承房产份额的声明,可申请撤销
遗赠扶养协议与附条件的赠与合同的认定
解除遗赠扶养协议需经法定程序,撤销该协议的声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要件
未履行遗赠扶养协议的主要义务的扶养人无权获得遗赠财产
共142记录
«上一页
1
2
3
4
5
6
...
8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