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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见证人未见证被继承人财产处分的意思表示的过程遗嘱见证程序瑕疵,遗嘱无效
代书遗嘱全过程要形成于见证人、代书人、立遗嘱人三者均在场的情况
见证人未起到全程见证的作用无法确定该代书遗嘱为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见证过程中见证人必须自始至终在现场见证整个遗嘱订立修改的过程
代书遗嘱无代书人见证人签字,遗嘱无效
继承法实施后订立的,如不符合遗嘱形式要件则应认定为遗嘱无效
遗嘱的捺印指纹真实但签名字迹鉴定不一致遗嘱无法认定有效
继承法实施前订立的形式上稍有欠缺的遗嘱认定有效的标准
非危急情况下所立的口头遗嘱不符合口头遗嘱的形成要件
见证人没有现场见证并主导遗嘱主文形成过程该代书遗嘱不符合代书遗嘱形式要件
司法鉴定签名与样本字迹不是同一人书写无法确认遗嘱是否系本人所书写遗嘱无效
危急情况下的立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解除后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遗嘱的形式应与时俱进不能因为书写方式的不同而轻易地否定打印遗嘱的有效性
城市户口公民继承集体土地上房屋时要受土地法的限制只能继承房屋不能继承土地
电子签名法已确立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用电脑书写的遗嘱同样具有自书遗嘱的法律效力
遗嘱是立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的载体最重要的是审查遗嘱是否体现了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
因农村普法宣传不平衡老年人对立遗嘱的法定要件缺乏了解致其真实意愿在死后得不到实现,应确认遗嘱效力
病重危急情况一直未予解除在此期间内意识清醒的情况下所作的口头遗嘱,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规定的自书遗嘱应理解为既包括本人用笔书写也包括本人使用电脑书写
不能因为书写方式的不同而轻易地否定打印遗嘱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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