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北京遗产继承律师网!
免费咨询电话:139 1063 8187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收藏
北京总部
首页
法律咨询
遗产继承诉讼代理
律师团队
律师服务项目
成功案例
遗产继承专业知识
成功案例
SUCCESSFUL CASE
房产继承案例
宅基地房屋继承案例
拆迁利益继承案例
法定继承案例
遗嘱继承案例
转继承案例
代位继承案例
遗赠案例
遗赠扶养协议案例
分给适当遗产权案例
继承时效案例
股份继承案例
知识产权继承案例
分家析产案例
所有权确认案例
共有物分割案例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案例
遗产管理人案例
遗嘱起草、保管、执行案例
遗产规划与信托案例
其他案例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案例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案例
借款期限届满前死亡,借款的保证责任未产生,故不存在具体保证债务的继承问题
保证人的个人信用只附随自身,保证责任随其死亡而消灭其继承人不承担清偿责任
保证义务没有转化为保证责任时因公民死亡而消失,其遗产不应用来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的遗产是否应用来承担保证责任,关键在于其死亡时保证责任是否已经产生
保证人死亡不等于信用破灭,保证合同生效后连带保证责任即产生保证债务可继承
保证人在债务履行期未届满前去世,继承人应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保证人死亡时保证责任已产生或有负债已转化为实有负债,其遗产应承担保证责任
遗产是否应承担保证责任应考量保证人死亡时保证义务是否已转化为保证责任
保证责任是一种财产责任,在保证人死亡后,应以保证人的遗产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在债务履行期未届满时去世,继承人应在遗产范围内承担相应连带清偿责任
保证人的遗产是否应用来承担保证责任关键在于保证人死亡时保证责任是否已产生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
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也应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债务的清偿只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的不负清偿责任
在被继承人的遗产尚未分割的情况下,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对其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遗产处理中必留份清偿在先、被继承人债务清偿在后、遗赠清偿为最后
被继承人去世后产生的房屋物业费、供暖费并非被继承人的债务,应由房屋的实际使用人负担
共168记录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