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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案例
法定继承时,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尽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固定住所和退休金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继承人,不属于生活有特殊困难
房屋在被继承人去世前已经出售且售房款处分完毕,无法法定继承
其他继承人收到继承房屋折价款并出具字据,表示房屋产权分割达成一致
被继承人去世后划拨到其名下银行卡内的房屋周转费属于遗产
法院审理中,原告可以自愿对其可以继承的份额进行调整
非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主张对相应宅基地上的房屋折算价值进行继承
尽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生前垫付的生活费用,可确认的从被继承人遗产中扣除
继承人获得被继承房屋折价款160万元,因此不能认定为没有生活来源的人
祭奠是子女对死者寄托哀思的本分,不应自行确定金额并在遗产中扣除
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能继承的份额由其继承人转继承
继承开始后遗产未分割的为共同共有,是物权关系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被告经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缺席审理
被继承人未留有遗嘱,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使用被继承人工龄优惠购买的房屋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
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特殊照顾,在分配遗产时亦应予以多分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只登记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其赠与
对老人精神和生活上的关心、帮助和慰藉,甚至比经济上供养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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