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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案例
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承租、购买的房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已经调解分配完毕的售房款再次起诉属于重复起诉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折算去世配偶工龄购买的房产,该工龄对应部分房产价值为去世配偶的遗产
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案件,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
被继承人去世后,其房产所产生的孳息也是被继承人的遗产
未经相关审批、无法取得证书的违法建筑,继承人也可以要求继承并分割使用
遗产继承案件不适用诉讼时效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双方在一审中确定了遗产范围又在二审中提出新的遗产,法院不予处理
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属于应尽之义务,不能以此要求多分遗产
名为卖房实欲赠与,赠与应当有明确的意思表示否则按照买卖处理
折算去世配偶工龄购房,该部分应按比例折算为对房屋享有的部分所有权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
折算去世配偶工龄而获得的房产中的个人部分应作为其遗产予以继承
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遗产管理人或者其他继承人表示
折算去世配偶工龄但登记在被继承人一人名下的房产为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子女对父母有扶助的义务,故子女的出资情况不能直接作为房产份额分割依据
被继承人根据相关政策折算去世配偶工龄所购房屋视作个人财产
仅有出资不能确认出资人是房屋的物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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