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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案例
家庭共有财产是以维持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或者生产为目的的财产
适用民法典施行前法律规定的,打印遗嘱应满足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
见证人事后补签不符合遗嘱须当场见证并当场签字予以确认的规定
《遗产分割协议》中继承人不能证明基于误解签订协议,协议有效
自留山的使用权由农户成员承包经营,不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
是否为继承人留取遗产份额从遗嘱生效时继承人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征收居住房屋的,调换房屋归公有房屋承租人及其共同居住人共有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产生于被继承人死亡之后的房屋租金,不属于遗产
公民与养父母的收养关系解除,其与生父母的关系自行恢复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撤回
遗嘱未明确遗产的归属,遗产应当按法定继承予以处理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
夫妻共有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先将共有财产的一半分出
打印遗嘱中,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遗属待遇不属于遗产,继承人无权约定抚恤金全部归某一继承人所有
根据证人及现场录像可佐证该遗嘱订立时间及证明该遗嘱系被继承人真实意思表示
虽然继承人有伪造遗嘱行为,但不属于情节严重的,并未丧失继承权
如若原告认为本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侵害了其合法权益,可向本院申请撤销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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