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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已形成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解除,继子女仍有权继承继父母遗产
民法典施行前的订立的打印遗嘱,在民法典施行后要符合法定形式才有效力
遗嘱中即使写明“所有子女都签字才生效”内容,不影响该遗嘱的效力
折算离世配偶工龄购买公房,工龄所对应财产价值应作为配偶的遗产予以继承
内容模糊和不确定的“遗嘱”即使符合法定形式要件亦难以被认定为有效
在没有其他证据佐证时,子女对父母购房出资仅视为对父母的赠与
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通过法定继承取得遗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子女不能以对父母使用的宅基地上房屋建造时的出资、出力行为主张房屋权属
被遗赠人在知道遗赠后的两个月内提起继承诉讼视为接受遗赠
涉案遗产有其他权利人,应先处理涉案遗产的权属纠纷再解决遗产继承问题
以捺印代替签名的代书遗嘱并不必然无效
民法典实施前的录像遗嘱效力参照继承法中的录音遗嘱相关规定予以认定
被继承人为继承纠纷法定管辖法院退休人员,法院可以申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如房屋的价值无法评估,且各方未达成一致,房屋视为不具备分割条件
继承纠纷中,未放弃继承的当事人必须参加诉讼
为了保护未能到庭继承人的利益,法院分配遗产时应当保留相应遗产份额
遗留房产未经分割即拆迁,由于原标的物灭失原继承人不能再行使物权请求权
继承遗产纠纷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以夫妻双方名义共同订立的处理共同财产的遗嘱,符合遗嘱形式要件即为有效
对于共有房屋的分割,不适用诉讼时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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