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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案例
婚前房屋置换或承租,但房改售房、支付房款及取得房产证均在婚后,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代书人未全文宣读遗嘱内容,仅概括介绍遗嘱,不符合订立代书遗嘱的要件
有见证人在自书遗嘱中签字并不使得自书遗嘱成为代书遗嘱
确认打印遗嘱为有效自书遗嘱的举证规则及标准
共同遗嘱中存在“无论谁先去世”时,房屋何时分割
若能证明被继承人生前有使用人名章的习惯,则遗嘱上的印章可视为签字
拥有所有权是遗嘱有效的必要条件,但立有遗嘱并非是立遗嘱人拥有所有权的充分条件
见证人并非订立共同遗嘱的必须条件
形式上无文书名称,未明确表明其为遗嘱的效力认定
见证人并非订立共同遗嘱的必要条件
自书遗嘱落款无签名及日期,但在开头有日期及立遗嘱人名字可认定符合自书遗嘱形式要件
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要求多分遗产,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遗嘱继承
形式或订立程序上的瑕疵不能当然否定遗嘱中真实意思表示的效力
无鉴定机构对遗嘱人作出无民事行为能力认定的情况下,可推定遗嘱人具有立遗嘱的能力
立遗嘱人请他人打印遗嘱是否应视为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效力的认定
不能确定被继承人生前处分遗产的文本不能认定为书面遗嘱
不能以措词的不准确改变立遗嘱人的初衷,否认遗嘱的效力
因法律知识欠缺导致《遗嘱》用词不规范,并不直接导致其内容无效
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的遗嘱是否必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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