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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案例
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应接受或者放弃遗赠,未表示视为放弃遗赠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对民法典施行前以打印方式立的遗嘱产生争议,适用民法典规定
继承人有义务协助受遗赠人实现因遗赠所得股份继承权
受遗赠人在接受遗赠时必需明确作出意思表示是接受或放弃
遗产尚未处理完毕的案件中,打印遗嘱的效力审查应适用《民法典》的新规定
继承人既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才符合保留必要遗产份额的条件
受遗赠人是否接受遗赠影响的是遗产的继承,并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二被继承人通过公证遗嘱方式将夫妻共有财产赠与孙子,符合法律规定
受遗赠人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的最早起算点应从被继承人死亡之日起算
遗赠系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
现有证据未能证明公证遗嘱存在无效的情形,法院对该遗嘱效力予以确认
遗赠协议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
夫妻共同订立的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遗嘱,符合遗嘱形式要件的应为有效
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遗嘱中载明的条件未成就,被继承房屋不具备分割条件
以代书遗嘱形式订立遗嘱的,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
遗赠中关于继承股份的数额计算有误,不影响遗赠的整体效力
继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未与被继承人之间形成扶养关系,不是法定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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