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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案例
遗嘱中即使写明“所有子女都签字才生效”内容,不影响该遗嘱的效力
内容模糊和不确定的“遗嘱”即使符合法定形式要件亦难以被认定为有效
以捺印代替签名的代书遗嘱并不必然无效
以夫妻双方名义共同订立的处理共同财产的遗嘱,符合遗嘱形式要件即为有效
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
夫妻共同遗嘱中仅一人书写日期不影响对二人真实意思的判断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遗嘱无效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自书遗嘱存在形式瑕疵的,人民法院应当综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判断其证明力
遗嘱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案涉遗嘱应属有效
从代书遗嘱效力认定看“代书人”“见证人”“继承人”的区分
再审法院:判决依照公证遗嘱进行继承,并无不当!
不能仅凭公证遗嘱录像的完整性瑕疵否定公证遗嘱的内容及公证遗嘱的效力
存有遗产的遗嘱执行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遗产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应当按法定继承办理
打印遗嘱的法律效力认定案例一
遗嘱继承,民法典有啥“新说法”
继承案件中遗嘱见证人是否可以作为本案的诉讼代理人?
遗嘱中的财产被处置,继承人能否得到赔偿?
一套房子两份遗嘱,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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